第124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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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病房里, kate现在才要跟苏樱桃讲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。
  她说:“是这样的,doctor在曾经去m国的时候,是一个m国的记者带他一起去的, 你应该知道。”
  苏樱桃大概听说过, 但从来没听博士提过那个记者。
  “那位记者的名字叫benjamin, 本杰明,我们就叫他本吧。本曾经从越南,南韩和日本各收养了一个孩子, 博士是第四个,不过别的几个孩子都愿意称呼benjamin一声father,唯独doctor,拒不承认自己是被本收养的, 而且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本。但是, 本对华国一直有着特别深的感情, 也一直记得博士。他在华国有一个很好的朋友, 具体是谁我并不知道,但是那个人过一阵子会来见doctor,如果doctor肯通过对方给本写封信, 哪怕流露一丁点对于本的留恋, 本都会留给他一笔钱,很可能将是几万美金,因为本的资产至少在50万美金, 他是洛克菲勒公司的股东,也是一个典型的大富翁, 这笔钱,你一定要让doctor拿到手,好吗?”kate又说。
  当初邓昆仑出国, 确实是跟着一个美国记者走的,那个记者在亚州收养了很多孩子,但邓昆仑不是他的养子,甚至俩人很早就分开了。
  现在美国记者眼看将要去世,要分遗产,不说邓昆仑自己在两国互不交往的今天对那笔遗产完全不在意。
  苏樱桃更不在意,毕竟钱确实是好东西,但它跟邓昆仑没关系。
  不过,对于那笔将近50万美金的巨款的去向,苏樱桃也很好奇,于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:“本收养的那么多孩子中,谁会拿到他的遗产啊?”
  一个老鳏夫,无儿无女,有四个养子,博士拿的简直是暴富的剧本,可惜,暴富的主角不是他。
  “应该是那个越南孩子会拿到那笔钱,他是一个军人,在m国服兵役,本特别喜欢他,你没听doctor说过吗,小在中途岛,他差点曾经把博士打死过。”摊了摊双手,kate说:“原本这些话该由我告诉doctor,但我觉得让你把这些话转答给他,这是我对你最好的尊重。”
  人嘛,以自尊换自尊,一开始,kate刚刚到秦州的时候,可没想过尊重苏樱桃,但现在苏樱桃赢得了她的尊重。
  那笔遗产,要苏樱桃猜的不错,邓博士最终没有拿到。
  因为他在给她的信里写过,改革开放以后,自己往秦工注了20万美金,秦工就是基于那笔钱,才最终实现改革开放后的全面跃进和腾飞的。
  显然,这其中没有那个美国记者的钱,因为他自己在m国现在就存着20万美金。
  不过,那个越南孩子现在在m国当兵,将来还会继承本的遗产,而且差点打死博士,虽然只听kate讲了寥寥几句,但苏樱桃已经很不喜欢那个越南人了。
  “对了,我有很多东西要送给你。”kate伸手去摸她的包了。
  幸好不论东方还是西方,人们都习惯于离开的时候才给钱,所以kate从中,只是摸了一些花妆品出来递给苏樱桃,并没有摸那个信封。
  当然,也就不知道信封丢了的事情。
  不像现在市面上只有雪花膏和万紫千红,kate带来的化妆品有专门用来润肤的,还有特别细腻的粉霜,另外,她还给苏樱桃带了几管小小的口红,口红都是小指大小的细管子,但是颜色特别丰富。
  这是苏樱桃梦里才见过的化妆品。
  一样样递给苏樱桃,她说:“这些都是崭新的,没有开过封的,来的时候我特别担心,怕你是一个阿兰式的东方女性,很担心你会不接受我的化妆品。”
  怎么会呢,苏樱桃很喜欢这些东西,甚至想把对方的化妆品搜刮一空。
  不过算了,虽然kate现在还是一副想走的样子,但苏樱桃肯定会让她留下来的。
  想想博士刚来的时候,多阔绰,四处送笔,喜欢谁就送一支,而现在,他自己不也只剩一支钢笔,内衣内裤都打满了补丁呢。
  两年时间,早晚,kate也得给内蒙的风沙吹成狗。
  跟李薇俩从病房里出来,李薇的心情简直糟透了。
  什么叫强颜欢笑,现在的她就是强颜欢笑。
  “什么叫没吃着羊,还惹了一身羊骚,说的就是我。樱桃你知不知道,保石花有个妹夫在省文化厅工作,是个退伍军人,特别能溜须拍马,钻营,告状的那种,宋正刚惹了保石花,他肯定要在省领导面前说宋正刚的坏话,我们唯一能补救的办法就是把古巴友人招待好,这下倒好,人家直接就要从秦州离开咱们华国,你说说,我该怎么办?”拍着双手,她说。
  再走几步,望着机械厂的方向,李薇又感叹了一声:“现在我就指望着密林农场能在农业部的干部面前给我争光了,要不然,这回我就算全完了。”
  苏樱桃只笑眯眯的听着,一言不发。
  吃亏是福,这句话谁都听过,但不是人人能懂得。
  保医生原来隔三岔五就跑去跟李薇聊天,给她号脉,用自己的关系从市医院开营养品。
  身为书记夫人,李薇享受那些便利的时候,难道就没想过,万一保石花出了事,她怎么着都得受点牵连?
  还有密林农场,迄今为止,除了下放人,农场的生产李薇一点都没管过。
  等于生个儿子,只让他喝西北风,还想让他给自己养老?
  不过苏樱桃也只在心里腹诽一下,毕竟李薇现在确实够难的。
  俩人到了市医院门口,她笑了笑,还是安慰李薇说:“你先甭着急,罗美玉就交给我吧,我怎么着都会把她给留下来的。”
  “谢谢你啊小苏,对了,国营饭店那张票你有没有用,我再给你一张吧。”说着,她又塞了苏樱桃一张国营饭店的招待票。
  “行,李姐,我先走了,你回去继续招待贵宾吧。”苏樱桃挥手说。
  这种招待票宋正刚很多,但一般人还真拿不到。
  苏樱桃决定了,娘家一张,婆家一张,让婆婆和父母,都到国营饭店撮一顿饭去。
  不过,刚出市医院的门不久,苏樱桃赫赫然就看见今天早晨宣称自己生了病,要在家休息的汤姆,带着市公安局的三个公安,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,正在往医院走。
  “小朋友,骗公安,谎报案是要被打屁股的,你明白吗?”一个公安弯着腰,跟在身后说。
  另一个公安也说:“5000块可是了不得的一笔大数目,咱们市信用社也没5000块,要是找不到这笔钱,我们就要在你的小牛牛上弹个响指。”
  小牛牛上弹响指,对于小男孩可是极度的酷刑。
  汤姆看见苏樱桃,可算见着了救星:“婶婶,虽然我没偷钱,但是,有个人真的偷是钱啦,而且还是把kate要给你的钱给偷走啦。”
  回头,他恨恨的对几个公安说:“不信你们问我婶婶,她是不是在招待古巴来的友好客人,就是古巴客人的钱被人偷啦。”
  那五千美金,虽然还没拿到手,但那可是苏樱桃的钱。
  居然被偷啦?
  ……
  先从刚才说起,是,汤姆看到有个人,穿着白大褂,从kate的病房里出来,而且把白大褂一脱,一扔,转身,迅速的走了。
  他拿着只壁虎,先是去追人,奈何腿太短,最终没能追得上。
  正好公安局离的不远,汤姆见公安局的大院子里好些人在院子里铲草,还有些人在扫院子,哪怕在m国,出了事情第一时间肯定是要找警察。
  所以他进去之后,就说要报案。
  这是今天到公安局报案的第二个人,虽然是个孩子,而且说的案子非常离奇,但公安们还是跟着他一起来了。
  对于下放了一整年的公安来说,啥案子他们都愿意出警。
  苏樱桃能肯定一点,汤姆不撒谎,也绝不偷东西。
  既然他说那5000块被人偷了,应该是真的偷了。
  因为苏樱桃清清楚楚记得,有个穿着白大褂,戴着口罩的医生,当着她和李薇的面,进病房给kate检查过身体,估计钱就是那会儿被偷的。
  “一个什么样的人,往哪儿去了?”苏樱桃说。
  汤姆指着对面说:“往那边跑了,但我没追到,因为我跑的实在太慢了。”
  几个公安一开始并没意识到事情到底有多大,这会儿刷的一下,脑门子都麻了:“这可麻烦了,住院的是个古巴贵宾吧,市里打过招呼,叫我们多派人到医院走一走,就怕万一闹点事情,影响不好,这还真有人把贵宾的钱偷了?”
  另一个摸了一下脑袋:完蛋了,这算什么好运气?
  他们好容易结束了劳动改造,开门办案头一天,国际友人就在秦州的地界儿上丢了五千块钱,他们还能再幸运一点吗?
  “你们鲁局长呢,赶紧让他来查案子。”苏樱桃于是说。
  “对对,找鲁局,赶紧报案!”公安们都忘了他们就是公安了。
  抛开那笔钱是苏樱桃的不说,kate是中央的人请来的,现在丢了整整五千块,要真的给上面的人知道,秦州现在所有的干部都得完蛋,估计公安也得重新下放。
  秦州的脸可就丢完了。
  苏樱桃心里也生气啊,秦州除了因为有个日军军工厂,敌特别顽固之外,民风还算淳朴,怎么会有人见钱眼开,偷钱的?
  且不说那是她的钱,丢了她肉疼,那个偷钱的人也让她太失望了,他影响的是整个秦州的名声。
  一只老鼠坏了一锅粥,这个偷钱夹的人,简直把整个秦州的声誉都给坏透了。
  “小朋友,偷钱的是不是你认识的人,个头有多高,高还是矮,胖还是瘦?”几个公安不仅仅是重视这件事情,而是这成了目前于他们来说,比医院倒卖药品更重要的案了。
  而所有的线索,全在一个逃学出门,准备给古巴友人的床上放小壁虎的小屁孩儿的身上。
  要是真的认识,汤姆至于这么着急吗?
  想了半天,他说:“个头挺高,挺瘦的,戴着口罩,是个男人,但那个人,我完全不认识。“
  秦州这地儿本身因为水土和饮食的原因,就没有胖人,男人普遍都瘦,而男人,秦州缺男人吗,不缺啊。
  这么一个人,让大家上哪儿找去?
  “贵宾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丢钱的事情?”一个公安想了想,问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儿。
  苏樱桃摇了摇头:“目前还不知道。”
  几个公安只差给苏樱桃跪下了,一起给苏樱桃敬了个礼:“同志,我们现在出动所有警力去查这件事。你既然认识贵宾,就帮我们一个大忙,咱们千万不能让贵宾知道钱包被偷的事,好吗”
  要叫贵宾知道钱夹被偷,农业部的干部也会知道。
  要是农业部的干部也知道了,首都所有的人不就都知道了,那秦州市公安局,不又得全员下放?
  所以现在,要了老命,他们也得立刻把那个钱包找到,对了,目击证人,这个逃学的,手里捏只壁虎的小屁孩儿,也得抱着,因为只有他见过小偷。
  几个公安看了看汤姆,小家伙立刻胸脯一挺,小肚皮可真鼓。
  一个公安把他抱了起来,顿时一阵惊呼:天啦,这不是个孩子,这是个秤砣吧。
  可真他妈的重!
  再说邓昆仑,从昨天晚上到今天,先是钱夹里的指纹,再是那个窃听器上的指纹,这两个指纹,不出意外的,居然比兑对一起了。这证明,在他工作间放窃听器的,和偷kate钱夹的是一个人,对吧。
  不说博士非常兴奋,小李激动的手都在发抖,一个比杏树村的村民隐藏的更深的,高知型的间谍,他们马上就要查到了。
  吴晓歌是第一个,然后是小李自己,再是博士自己,等他们三个的指纹全排查完以后,邓昆仑就借着要查笔记,把所有人的工作笔记全收了上来。
  在楼上的办公室,吴晓歌估计,博士是要从大家的日记本上扒指纹,然后一个个的对兑。
  这事儿虽然麻烦,但显然,只有这一个办法。
  不过邓昆仑看着一沓笔记本,突然就问了吴晓歌一句:“对了,在工作间,你觉得谁人缘最好?”
  “原来是方东宝,现在是毛靖。”吴晓歌略一思索,说。
  邓昆仑于是再问:“跟毛靖关系好的人,是不是总被我骂?”
  “那倒没有,我跟毛靖关系挺好,您也没骂过我呀。倒是原来跟方东宝关系好的那几个,总爱犯错误,您经常骂他们。”吴晓歌说。
  “毛靖的我已经比兑过了,而且昨天他一直在厂里加班,没去过市里,不是他。去,想办法沓个方东宝的指纹来,快。”博士突然说。
  方东宝现在虽然回厂了,但已经没了进工作间的资格,在普通车间工作,取他指纹很简单,拿他的水杯来,吹一层白色粉沫上去,再拿电胶带一沾就好。
  这不,取回来一比,虽然在意料之外,但居然,方东宝的指纹就是钱夹上的,也是窃听器上的。
  所以说窃听器是方东宝放的,钱夹也是方东宝偷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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