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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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陶楂小时候常来,长大后不怎么来了,一是学习任务太重,二是向莹喜静,吵闹的环境会使她心悸。他除了宁鑫,也没有特别好的朋友,但是他最不喜欢跟宁鑫一起出去玩,会被全程包掉费用是一回事,宁鑫玩的吃的买的,陶楂都消费不起,感觉跟蹭吃蹭喝一样,渐渐的,陶楂就不怎么出门玩了。
  但他明明就很喜欢这样的地方。
  陶楂手里牵了一只气球小狗,脸上是路边小女生送给他的兔子贴纸,他告诉林寐,“我小时候想养小猫小狗,因为我觉得只有小猫小狗才会毫无保留和条件的爱我。”
  林寐侧头看着陶楂亮晶晶的眼睛,“后来为什么没养?”
  “妈妈对它们的唾液和毛发都过敏……”陶楂牵了牵小狗,“我等以后自己工作了,再养。”
  林寐点了点头,认真听着,“想养什么样的?”
  陶楂举手在面前划着,“我喜欢猫,圆脸蓝眼睛那样的感觉很可爱,狗的话,我更加喜欢大狗,我觉得很酷。小狗也可以,但是我不会梳头也不会扎辫子,可能会把它养得乱糟糟的。”
  “以后可以养。”林寐说。
  游乐园快闭园时,两人遇到了张家姐妹,姐姐白衣黑热裤,看见林寐时表情明显的不自在,但不属于少女看见心上人的不自在,而是看见黑历史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不自在。
  张小橘戴着一只粉色发箍,穿一条粉色公主裙,背着一只粉色毛绒背包,她张大嘴,“啊!啊!啊!”啊了半天,才啊出一句完整的话,“我的心脏受到了暴击!”
  她们也要上学,后面的中考拖住了她们骚扰陶楂林寐的步伐,这好像还是几人第一次不缺席的相遇。
  张小柚觉得丢脸死了,她狠狠扯了把张小橘的辫子,“又不是才知道。”
  “不是不是,”张小橘生气,“是因为他们看起来很般配啊,我本来以为一点都不配的,气死了气死了。”
  “……”
  过了会儿,张小橘的注意力被陶楂手里的小狗吸引走,“哪儿买的?”
  陶楂看向林寐,“我打气球的时候,林寐去给我买的,我也不知道。”
  张小橘按了下人中,“我恨你们。”
  张小柚挽着她,有些抱歉地去看陶楂,“不好意思了,她只是嘴上说说,家里桌子上的照片放的都是你们两个人的……”
  “我可没有我可不是我最讨厌臭情侣了!”张小橘涨红着脸被拖走。
  陶楂一直回头看她们,末了,“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?”
  话一问出口,陶楂就后悔了,在林寐促狭的目光注视下,他僵硬地改口,“该走……走去哪里?”
  他想往旋转木马哪里走,被拉住了书包拽回来,“我害怕。”他被吓得说出心声,“如果我是上面那个我觉得我不会太害怕。”
  “但是我不会,你会吗?”陶楂吓得六神无主胡乱说话,这跟互相帮助或者简单的亲吻碰触不同,他们会在那一刻变成负距离,那很可怕——从此,不仅是他的人生里多了一个人,他的身体里也要多一个人。
  站在商店门口等林寐时,陶楂蹲在大树底下,一手举着一根在游乐园买的山楂糖葫芦,一手用树棍儿在地上划来划去。
  时不时地,他抬头往商店橱窗里面张望,能看见林寐拿着东西似乎是在比较,可能是没比较出来结果,他又问收银员。
  真不嫌丢人。陶楂一双耳朵红透了。
  林寐拎着袋子从商店推门而出,陶楂立马就丢下树棍儿站起来,一脸的无措和慌乱。
  他眼神四处乱瞟,就是不看林寐,被林寐牵着手到酒店门口时,已经变成了一团人形火苗,两只耳朵里嗡嗡作响。
  陶楂几乎从未在外面住宿过,除了在外省参加比赛,他才不得不住外面。但那时候都有公费住宿,酒店不会订特别好。
  林寐带他来了s市的五星级,酒店大得要命,豪华华丽得刺眼睛,挑高大厅抬头像大教堂似的。从来没来过。
  酒店电梯方向,走出来一群西装革履器宇轩昂的青年,陶楂朝旁边看去,看见了一个什么什么物理的指路立牌。
  这群人走到了陶楂身后,其中有人朝在前台办理手续的两个少年看过来,落在陶楂脸上,眼底滑过惊艳与感慨。
  只是陶楂看见光鲜亮丽的场面就下意识低头,错过了对他肯定的表情。
  “喳喳,身份证。”林寐拍了下他后脑勺,“在看什么?”
  陶楂语气艳羡,“他们看起来好厉害……”
  前台小姐姐探身去看,笑得甜甜的,“是邀请了很厉害的物理学家的讲座哦。”
  林寐把身份证递过去,他笑了下,“我男朋友也是物理专业。”
  “啊!那加油啊,以后也可以……”
  陶楂脸红,摇着头,“我可能….可能不太行。”他只是念书,没想过以后的事情,他想变好变厉害。但登上穹顶,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  前台眨眨眼睛,林寐毫不谦虚,温和地将陶楂拉得离自己更近,“差一点就是市理科状元啊,但是他脸皮薄,比较谦虚。”
  “哇塞!”
  几个前台立马对着陶楂夸了又夸。
  “一看就是学霸呢,长得这么乖。”
  “我们市的状元可不好拿呀,能谈恋爱又能成绩这么好,真是厉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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